![]() |
|
基坑的开挖与回填应遵循的原则 | |||||||||
来源:本站原创 新闻频道 时间:2015/5/6 9:09:18 点击:860 | ||||||||||
基坑的开挖与回填应遵循的原则 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安全。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仵、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控。基坑支护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基坑开挖深度在5m以上者或地质情况较复杂其深度不是5m者可列为深基坑。深基坑的设计一般应由对岩土工程设计有经验的持证单位进行。对于开挖深度超过10m或虽未超过1Om的软土地基深基坑应由经验丰富的岩土工程设计单位承担。深基坑的设计应在初步设计审定后进行。深基坑必需的基础资料包括沿基坑周边岩土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对土层要提供各周边分层土准的C、¢值,并注明其试验方法,不能以场地勘察资料中所提供的笼统值代替),邻近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及基础类型、尺寸、埋深以及与基坑的相关距离和高度,近基坑的管线及道路等详细情况。
深基坑设计除必须保证基坑本身在暴露期间的安全外,还必须保证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需要进行降水的,应慎重考虑降水产生的沉降,并根据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深基坑的设计应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方式进行。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通过计算确定,采用大开挖方式的边坡亦需通过稳定验算。深基坑设计宜有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经济和便于施工方面进行优化。设计图纸还应提出施工注意事项及施工期间的监测要求。当采用支护桩形式时,应提供桩的计算简图、强度、稳定性及安全度,不同挖土深度时桩顶的位移计算数值。当采用支护结构与地下室联合工作形式时,桩顶位移值应控制在地下室设计许可值之内。当采用锚杆作为桩、墙的弹性支承时应先进行必要的现场试验场、取得可靠的数据,如条件不具各时可根据在施工时实际原位监测获得的数据修正原来的设计。深基坑设计单位要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期间深人现场,发现现场土层条件与所依据的资料有出人时,应立即提出修改。建设单位要支持设计单位为设计深基坑所要进行的科学试验工作。承接深基坑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深基坑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编制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由建设、监理、设计、质检等单位共同会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深基坑施工应遵守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⒛2)》的有关要求。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各阶段的监测,做好各种数据的记录。当采用支护结构与地下室联合工作方式时,宜采取由地下施工单位总承包深基坑施工的方式(即采用以土建施工单位为主,其他单位配合组成联合体的方式)。深基坑施工期间的监理工作,除有承担整幢建筑的监理单位参加外,应有深基坑设计单位参加监理。施工前监理单位应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对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现状做调查并记录,有条件的可做好录像。并负责对邻近建筑物在基坑暴露期间的裂缝、沉降、垂直度的观测,并作好记录。
应当在勘察前对建筑边坡或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应当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单位。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邀请相邻房屋业主、市政、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城建档案等有关单位,就设、施工方案征询相关各方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作好原始记录,并经双方确认。建筑边坡高度超过15m、深基坑工程地下室二层以上,且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工程影响较大的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应进行专家专项论证。
北京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10-57267363 010-88683990
手机;1305178856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
网址:http://www.bjjgw.cn/
|
||||||||||
〖 关闭本页 〗 | ||||||||||
![]() |